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,应当提交请求书、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。
之前代理一起国际象棋的外观设计专利,我们也认为该外观设计提交的图片矛盾,不能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,如果该专利授权,将会导致社会公众看到该外观设计后不能完全确认其保护范围。
但是,最后国知局并没有以该理由无效该专利,而是以我们提供的对比设计中最有争议的“马”与涉案专利的“马”构成“神似”为由(我们团队认为两“马”不近似)无效了该专利。
在专利申请中,审查员就应审查出该矛盾,将不该授权的专利授权。我们团队猜想,是不是国知局不想打自己的耳光,将两头原本不近似的马认为“神似”而近似,无效该专利,却对该矛盾只字不提。